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规划实施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产生,并促进环境目标在相应的规划期限内可以实现。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核心,综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论证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内容的环境合理性以及评价设定的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判定规划实施的重大资源、生态、环境制约的程度、范围、方式等,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并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规划不确定性是指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和评价结论发生变化的因素。规划不确定性的内容主要包括:①规划基础条件的不确定性分析;②规划具体方案的不确定性分析;③规划不确定性的应对分析。
1、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有林场在经营管理上的法定权益与责任。首先,第三十条明确了国有林场享有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依据林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依法经营销售木材和林产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统一管理各类公园和保护区,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以及依据法律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2、国有林场林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林地的保护与利用、林地的权属管理、林地的使用与流转、以及林地的监督与处罚。首先,林地的保护与利用是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国有林场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制定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确保林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3、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
4、法律主观:按照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通常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可以采取 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5、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1、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中国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自身发展态势,中国经济结构正在缓慢地发生变化,正进入增速放慢但更加平衡和可持续的增长轨道在关键领域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2、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吸收外国投资与扩大国际贸易,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推动了国内经济体制改革,提高了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增强了综合国力,使中国在国际经济与政治事务中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3、中国改革开放30年,保证了和平稳定,建立起全面的物质生产体系,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中国已经由初级工业经济转变为高级工业经济,包括钢铁、家用电器在内的许多工业产品生产居世界第一位。与此同时,中国经济规模和经济总量也不断扩大。
4、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